这个要求完全是从法律角度考虑,因为死人不会说话,到底发生了什么就是你说了算,哪怕撒谎。
这样就避免了大量的司法问题。所以在警察枪击事件里可以看到经常是打尽全部15发子弹,甚至更多(在十年前纽约著名的枪击无辜海地来访人员的案件里,三名警察共发射了53发子弹击毙几米远毫无掩护手无寸铁的黑人,而三支手枪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不换弹夹打出这样多子弹)。
如果对方没死,那就会有与你的作证不同的说法,会有法庭调查。
如果有目的地击伤对方,比如打伤对方的持枪的手,最大可能是判你过度使用暴力。这里的逻辑是如果你可以击中对方身体某个部位而不打死对方,说明你有把握也是有选择,那么就不属于你处于危险状态,人在危险时是不会选择身体部位的。
所以,哪怕你是神枪手有把握,也要说是技术不行,所以没有击中要害。
对平民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你开枪自卫是会有法律麻烦的,即使不会进监狱也可能需要上法庭弄清事情,一般需要几万刀的律师费。你可以买相应的保险让保险公司付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