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本身并没有写例外情况,例外是最高法院根据当时的情况给予的解读。加入新的例外,只要符合当时立法本意,则有合理性。
另外
1.注意到当年黄的父母都是有合法居留权的。
2.最近上诉法院是2:1裁定维持下院,不是3:0
我个人觉得这次最高法院很可能裁定非法移民在美国出生的子女无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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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tor 发表评论于 2025-03-01 15:13:10aops1 发表评论于 2025-03-01 13:55:19
最高法院裁决:
最高法院以6比2的票数支持黄锦秋,裁定任何在美国出生的人(除外交官子女、敌对占领军的后代以及当时尚未获得公民权的印第安部落成员外),不论其父母国籍如何,都是美国公民。
这一判决确立了**“出生地原则”(Jus Soli)**,即出生即享有国籍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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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多例外情况,把非法移民加进去也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