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市一中院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29岁的广告公司女职员徐小媚等犯罪分子验明正身,执行枪决。临刑前徐小媚在法庭上放声痛哭。
去年1月10日凌晨,北京一宾馆314房间内发生了一起血案。早晨负责打扫该房间的服务员发现,在314客房的两床之间躺着一具男尸,即打电话向永定路派出所报了警。宾馆保安员反映:1月9日晚上10时50分左右,一男一女登记住进了314房间。
二人进屋约两三分钟后,二人开始吵架,男的没说什么就往楼梯方向走,女的追了出来,叫男的回屋。
10日凌晨两三时许,宾馆3层的服务员曾听见离他们房间不远有男子惨叫的声音,声音持续了两三秒,然后声音很乱,还掺杂着摔东西的声音,持续了约5分钟。凌晨3点左右,314房间的女子一个人离去。在多方调查后警方将涉嫌杀人的徐小媚抓获。经辨认照片,宾馆保安和服务员都指认周某和徐小媚就是9日晚上住314房间的一对男女。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小媚与死者周某素有矛盾。2002年1月9日晚,徐小媚与周某在宾馆314房间内再次发生口角,10日凌晨2时许,徐小媚持尖刀猛刺周某的头面部、颈部、躯干十余刀至周某死亡。徐小媚将周某的人民币200余元及摩托罗拉手机、寻呼机、银行储蓄卡、身份证等物品掠走并逃离现场。(稿源:北京青年报)(编辑:孙中元)